招聘對象應具備崗位要求的最低學歷要求,即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畢業(yè)證書。具有國(境)外學歷人員須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年齡和工作經(jīng)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日,如35周歲以下為1986年12月3日后出生;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或在處分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
資格審核由招聘單位負責開展,根據(jù)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方可參加筆試。如審核狀態(tài)為資料不齊的考生,需于報名截止前登錄系統(tǒng)進行補充,未按規(guī)定時間內補充,視為放棄報名。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guī)定時間內在指定的網(wǎng)站報名,并在報名平臺上傳如下附件(要求PDF格式):
3.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自2021年12月9日上午9:00起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